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3樓(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承認變更九十八年度現金增資執行計畫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三)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修訂「監察人之職責範疇規則」案。
(五)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六)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之提案: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權內容如下: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
﹞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100年4月8日起至100年4
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
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並註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
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3樓,電話:(03) 568-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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