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99年02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並經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99年05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0321號函准予公
開發行及99年04月19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發行無實體發行股票
作業。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一、公司無
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6,096,79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260,967,900元。換發新股之
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
股一股。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
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舊股票
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06月04日起至99年06月14日止。(二)換股
基準日:民國99年06月08日。(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
自民國99年06月1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無實體
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
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
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
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原留印鑑。(3)原留
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正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
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
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
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
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
法轉讓股票。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部:台新
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 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
一段96號地下一樓。(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504-8125。(四)
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 05:0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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