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陳思銘
董 事:陳逸菁
董 事:陳宜君
董 事:陳筱君
董 事:陳思豪
董 事:ALAN QIFANG YUNG
獨立董事:江青瓚
獨立董事:陳安斌
獨立董事:韓長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6/02~102/06/0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ALAN QIFANG YUNG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LAN QIFANG YUNG:正泰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Chief Sales & Marketing Officer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江凌路21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薄膜太陽能組件、電池組件製造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無此情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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