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3/15
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業於105年3月15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3月10日金管銀合字
第1050005655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英文名稱由「Bank Of Taipei 」變更為
「Taipei Star Bank」,英文簡稱由「BOFT」變更為「TSB」,本公司全球資訊網
網址由「https://www.bankoftaipei.com.tw/」變更為
「https://www.taipeistarbank.com.tw/」,更名基準日訂為105年5月30日。
(2)本公司中文名稱及於集中交易市場掛牌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5863」。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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