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有關工商時報於2014年07月08日報導漢翔承銷價,本公司特予澄清。
1.事實發生日:103/07/08
2.發生緣由:工商時報報導
3.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刊載之暫定承銷價格報導係屬媒體自行揣測,本公司承銷價格尚未
經「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評價委員會」評定。本公司為公營事業,依據「公營事業
移轉民營條例」第七條之規定,移轉民營時,應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組織評價委員
會,評定其價格,目前實際承銷價格尚未評定。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漢翔任何訊息,均應以本公司發佈之重大
訊息為準。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