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指出,過去整合土地的確會遇到部分土地是行庫持有,但受
限法令無法進行,假如未來可以參與都市更新,應該算是好事。
目前在台北市信義路、南京東路、林森北路有一些豪宅案都是商
業銀行與建商合建,不過,由於合建分屋的比重是雙方協議,因
此也常遭受外界質疑。
元大建設總經理黃仁勇說,如果透過都市更新開發商業銀行非自
用不動產,未來銀行可以透過權利分配的機制分屋或取得價款,
比現在進退兩難好,不過最重要是參與都市更新的面積要大,比
較容易獲得建商青睞。
建商指出,商業銀行一間分行的價值約1億元,過去要與銀行談合
建不易,尤其市區銀行密度很高,搬遷不易,而且走完都市更新
流程最短兩年,再加上施工期兩年,動輒三、五年不能營業,對
業績影響很大,都市更新是一個手段,也沒有辦法強制,仍需配
套措施輔助。
<摘錄經濟C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