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金融機構法令遵循,金管會昨(20)日宣布,將先從金控及銀行做起,必須設置專責、副總經理層級的法令遵循主管(法遵長),負責檢視公司新商品及服務推出前,是否符合相關法令,預計最晚1 0月底前要設置完成。
目前39家國銀及16家金控中,僅六家銀行及兩家金控設有專責的法遵部門及法遵主管,包括中信銀、台新銀、玉山銀、匯豐銀、花旗銀、大眾銀、台新金及玉山金。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先前極力推動,符合國際趨勢及強化金融業法律遵循,要求金融機構要設置獨立的法遵主管、且必須要副總層級。
金管會近日將展開法規預告,先從金控、銀行等作起,要求法遵單位不得兼任法務單位,同時法遵單位對法令遵循的考核在簽報總經理後,就是送董事會,作為人事考評的依據,金管會希望藉此達到法遵制度的有效性。<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