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2/08/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潘良榮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下列公司及職務期間
1).訊舟科技(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
2).Datamax Technology (BVI) Co., Ltd. 董事長
3).歐科商業電訊(股)公司 董事
4).全球自動科技(股)公司 董事
5).Edimax Technology (BVI) Co., Ltd. 董事長
6).Edimax Computer Company 董事
7).Datamax (HK)Co., Ltd. 董事長
8).訊奇(股)公司 董事
9).捌零捌陸(股)公司 董事
10).瑞訊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11).訊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潘良榮 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瑞訊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訊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牛山外經工業區
2).上海市長寧區華陽路81號D棟3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網路設備產銷業務
2).電腦軟體服務業及其他專門設計服務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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