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12/03
2.發生緣由:一、公司已於民國101年4月23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擬減
少資本額新台幣331,995仟元,銷除股份為33,199,500股。 二、本次減資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 530.85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由公司董事會統一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退款該股東。 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3,405仟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發行股份 總數為29,340,500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535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訂定減資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如下: (一) 減資基準日:101年12月25日。 (二) 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2月21日至101年12月25日止。<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