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89/04/06
說明:
補正公告本公司取得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之相關資料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 2項第 2款及本公司所訂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公告本公司取得新世
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相關資料如下:
1、證券名稱: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事實發生日:89年 3月28日。 (付款日)
3、交易單位數量:普通股4680萬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10元;
總金額: 4億6800萬元;
(本公司原於 3月30日自由新聞報公告取得特別股
680萬股,每單位價格:每股10元,總金額:
6800萬元之交易單位數量,經 4月 5日發起人會
議決議將此特別股全數改為普通股。)
4、交易相對人: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擔任發起人之被投資公司。
5、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選定交易對象與是
否關係人無涉。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實質關係人
者之情形:不適用。
7、交付或付款條件:現金。
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8、交易決定方式:發起人原始股東配認股;
決策單位: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