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89/03/28
說明: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 2項第 2款及本公司所
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代子公司台灣通運
倉儲股份有限公告取得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
相關資料如下:
1、證券名稱: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事實發生日:89年 3月28日。(付款日)
3、交易單位數量:普通股4000萬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10元;
總金額: 4億元。
4、交易相對人: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與該公司關係:台灣通運公司擔任發起人之被投資
公司。
5、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選定交易對象與是
否關係人無涉。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實質關係人
者之情形:不適用。
7、交付或付款條件:現金。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8、交易決定方式:發起人原始股東配認股;
決策單位:董事會。
價格決定參考依據:該公司發起設立之發行價格。
9、標的公司最近期依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不適用。
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