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3/3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按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
NT$ 1,50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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