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7/12/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閻俊傑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張鈞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陳彥君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林淑美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閻俊傑,
擔任燦坤實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擔任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燦星旅遊網旅行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鈞,
擔任燦星旅遊網旅行社(股)公司董事長
擔任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彥君,
擔任燦坤實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擔任廈門燦坤實業(股)公司董事
擔任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柏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燦星旅遊網旅行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淑美,
擔任燦星旅遊網旅行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本公司97
年12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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