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風暴肆虐,期貨卻成為股海強而有力的防護傘,特別是
近來股市重挫,更凸顯期貨市場避險的重要性。
臺灣期貨交易所繼今 (97)年10月13日推出法人避險帳戶之後,預
計將於11月實施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以及將現行僅適
用於結算會員的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制度(SPAN)延伸至交易人端
,提供期貨交易人成本更低的避險管道,提高其資金運用效率。
「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SPAN實施至交易人端」,
以及「指數期貨與選擇權最後結算價及最後結算日由T 1日調整為
T日」等多項新制,堪稱是期貨市場的一大利多,備受交易人關注
,本報特規劃期貨新制巡禮,提供交易人參考。
過去期貨保證金一向只能以現金繳交,期交所實施有價證券抵繳
保證金制度,可讓持有股票、公債的交易人,得以股票及公債抵
繳期貨保證金,不需另外準備一套資金,預計實施後,將可以大
幅降低交易人在期貨市場避險的資金成本。
以股票型基金為例,由於其受限於最低持股比例,再扣掉最低流
動準備後,實際能運用的現金有限。另一方面,股票型基金並不
能任意大幅降低持股,在空頭市場時則有運用期貨避險的需要。
而開放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後,投信基金可以很明顯感受到避險
成本降低的好處。
目前期交所規劃可抵繳的有價證券種類,包括中央登錄公債、櫃
買中心交易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及股票 (臺灣50指數之成分股及
股票選擇權之標的證券)等。實際抵繳金額目前規劃以占應存有結
算保證金金額之50%為上限。
舉例來說,依期交所規定,交易人持有之股票可以其市價7成進行
抵繳,假設交易人繳交台積電股票10張抵繳保證金,台積電當日
市價為60元,該交易人未沖銷部位原始保證金100萬元,結算保證
金為73萬元。依規定,台積電股票得抵繳價值為42萬元 (
60元*1,000股*10張*70%),但最高可抵繳金額為結算保證金之50%
,即36.5萬元。
因此,該交易人所抵繳之10張台積電,可抵額度為36.5萬,其餘
63.5萬元則繳交現金。
期交所表示,交易人於第一次辦理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需事
先與期貨商簽訂約定書後始得辦理。有關繳交有價證券之方式,
交易人可選擇將有價證券直接繳存於期交所抵繳專戶,也可選擇
先撥入期貨商抵繳專戶,再由期貨商抵繳專戶轉存至期交所抵繳
專戶。此外,期交所對於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制度,收
取單一有價證券抵繳數量,設有市場繳存總量上限之限制,期交
所將於每一營業日於公司網站公布次一營業日單一有價證券抵繳
之上限及剩餘可辦理抵繳餘額之相關資料,交易人得洽往來期貨
商,或逕行至期交所網站www.taifex.com.tw查詢。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