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96/10/1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
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
份之交易對象):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
),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
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百分之
百轉投資之子公司
7.併購目的:
取得營運所需資產,以提昇企業機能,擴大經營規模,降低營運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經由整合雙方資源,妥善規劃利用,以提昇企業經營效益,並擴大營運
規模.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此次收購後經整合完備,待效益顯現後,應可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
產生正面之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因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其已
發行之股份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換股問題,故合併後本公司資本
總額仍為5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仍為258,200,00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11.預定完成日程:
董事會決議合併基準日為96年10月1日,並預計於10月底前交付尾款
及辦理相關法定程序及文件完備.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1)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之規定,採「簡易合併」之方式合併本
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
合併後之存續公司,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
合併後公司名稱仍沿用本公司之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於合併基準日時,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資產、負債及截
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承受。
(3)合併生效後,經存續公司決定留用或資遣之員工,均依主管機
關之要求及企業併購法、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公司名稱: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主要所營業務為各種針織紡織之化學纖
維尼龍纖維及棉紗布之織造整染印花加工買賣、化妝品、裝飾品
、文具用品、染料、化工原料、教育器材、五金材料、塑膠製品
之產製加工買賣、進出口貿易業務並就進出口業務得為對外之保
證、紡針織機械及特殊機械之產製加工買賣。
(3)目前之商品及其用途或服務項目:目前該公司以租金收入為主。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
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
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
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交付或付款條件):
併購股份為普通股260,000股,每股面額100元,
每股單位價格:653.8462元,交易總金額:170,000仟元
(1)96/09/14 交付70%價金-119,000仟元
(2)96年10月底交付30%價金-51,000仟元
併購股份限制條款: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每股收購價格已洽請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在案,並於董事會決
議授權董事長林芳賢代表本公司為合約書之簽訂事宜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
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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