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菸酒公司在去年三月利用菸品健康捐即將調高,市場因預期心
理搶購香菸,以「搭售」方式限制客戶購買菸品,行政院公平交易
委員會昨天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新台幣301萬元罰鍰。
去年三、四月間,台灣菸酒公司推出「菸品獎購」措施,客戶購買
「雙台低淡菸」、「台星低淡菸」、「台星淡菸」等五種新菸品任
一條,可優先購買「長壽尊爵」系列等暢銷舊菸品兩條。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補充,台灣菸酒公司的「長壽尊爵」菸品系列
,長期以來已經擁有品牌知名度和競爭優勢,並在菸品市場上具有
一定影響力,但台灣菸酒公司卻利用舊產品的暢銷優勢,進行搭售
行為,使得客戶為了優先購買暢銷舊菸品,還得再多花錢買新菸品
,而非以新菸品的品質、價格作為交易考量因素,已違反市場競爭。
台灣菸酒公司為因應健康捐調整,也在去年2月21日至6月30日採取
總量管制措施。
周雅淑補充,因當時市場供不應求,總量管制有正當性,不違反公
平法。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