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6/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九十四年股東常會通過以民國九十三年度盈餘新台幣25,812,075元,
發放現金股利 (含股東股利新台幣19,950,0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5,862,075元):
1. 本次除息基準日訂為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依公司法規定,股東自
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停止過戶。
2. 盈餘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3元,分配至元止。
3. 員工紅利,按本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分配。
4. 現金股利發放日為自93年8月25日起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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