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事實發生日:93/04/26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26
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2元。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紅利8,597,561元及董監事酬勞1,719,512元。
(2)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3.39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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