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說明: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五五、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
幣壹拾元,有關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台財證(一) 第0九二0一三三一
0四函核准發行。
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華虹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租賃維護及進出口代理買賣業務(在客
戶現場作業)(不得經營電動玩具)。
二、各種電子零件、電子儀器(度量衡除外)各種軟式、硬式多層印
刷電路模板等產品及其材料之製造加工維護設計及進出口買賣業務
。
三、各種家電產品(收錄音機、電視機、冷氣機等)及各型電話機之
進出口買賣業務及修理維護業務(至客戶現場作業)。
四、一般倉儲及保稅倉庫業務。
五、代理國內外有關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及經銷業務。
六、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七、CA02020 鋁銅製品製造業。
八、CA02030 螺絲、螺帽、螺絲釘及鉚釘等製品製造業。
九、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十、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十一、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十二、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三、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四、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十五、F213030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十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十七、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十九、本公司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
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陸
億元,分為壹億陸仟萬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整,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大園鄉三石村三和路二十八巷六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五人、監察人二-三人
,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五五
0、000、000元,分為五五、000、000股,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
1.資本公積轉增資: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五五、000、0
00元,發行新股五、五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
2.新股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
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配發一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此部份股數擬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認購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六0
五、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發行新股六0
、五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股票簽證機構:大安商業銀行信託部。
三、本次盈餘轉增資業經本公司九十二年八月八日董事會決議茲訂
定九十二年八月十四日為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二年
八月十日起至同年八月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九日(星期六)下午
四時三十分以前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
郵戳為憑)俾可享受配股權利。電話:(0三)三八三五七一六。
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
配發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五、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徐永堅、郭宗銘會
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盈餘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及
股東權益變動表公告後,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
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