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編輯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8月27日 08/27 17:22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8/27
主旨:英業達(2356)公告處分華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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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處分華虹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普通股之相關資訊
2.事實發生日:90/08/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數量:550萬股
單價:新台幣29.5元
總金額:新台幣 1億6225萬05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共二人);與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處分
利益:新台幣1925萬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決
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
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
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
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並應公告
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
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數量、金額-0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
者不適用):佔總資產之比率:18.11%;佔股東權益之
比率:28.95%;營運資金:133億9485萬2000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
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分長期投資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