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依經濟部91年10月31日商字第09102245560號函
辦理,註銷本公司股東拋棄股份計14,407股。
3.因應措施:
(1)減資金額NTD144,070元,消除股份14,407股,減資比率0.0593%,
減資後股本NTD242,666,600元。
(2)減資基準日114年6月24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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