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1/30
2.發生緣由:
1.民國一○八年度第六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業務副總經理李駿恆先生因
個人生涯因素考量,請辭本公司總經理,於十一月三十日生效。
2.民國108年11月30日,業務副總經理李駿恆先生因個人生涯因素考量請辭生效。
3.因應措施:業務副總工作由總經理兼任。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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