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0/0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案,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業已
於108年9月30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股款催繳期間自108年10月01日至108年10月30日止。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新竹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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