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上訴人: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巫O鈔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文書案號:108年度勞上易字第40號
2.事實發生日:108/07/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巫O鈔間給付退休金之爭議,被上訴人於臺灣高等法院庭呈撤回起訴狀,
並經上訴人訴訟代理人同意撤回起訴。
4.處理過程:本案已結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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