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07/05
2.公司名稱: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第10條第5款規定辦理;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業於107/06/30已完成保證人變更為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故本公司即取消對錸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
6.因應措施:本案已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依法提董事會決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