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7
2.增資資金來源:將視公司需求及資本市場情形,
於適當時機以擇一或並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私募普通股,
並以一次或分次發行之方式以提高公司資金募集之彈性。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將擇一或並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私募普通股,
總發行股數不逾30,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將依實際發行股數與發行價格訂定之。
6.發行價格:將依總募集金額與實際發行股數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應保留10%~15%由公司員工承購,
其餘85%~9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保留10%~15%由公司員工承購,
其餘85%~9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得認購股數將依實際發行股數計算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認股發放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股款繳納期間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必要時,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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