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巫奉鈔
被告: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文書案號:107年度勞訴字第103號
2.事實發生日:107/03/3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巫奉鈔與本公司之間給付退休金之爭議,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對
本公司提起給付之訴。
4.處理過程: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今日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通知將於
107年4月19日開庭。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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