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會員,今年將接受防制洗錢評鑑 ,證交所持續輔導證券商從業人員建立關鍵、落實作業辦法,證交所 券商輔導部指出,進行「自身洗錢與資恐風險評估」是執行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作業的首要步驟。
證交所券輔部表示,根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評鑑 方法論中的效能評鑑IO.4,金融機構和指定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 瞭解其自身洗錢與資恐風險的本質及等級,進一步發展並運用政策、 內部控制及計畫以適當降低風險,因此,對於證券商而言,進行自身 洗錢與資恐風險評估是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的首要步驟。
證交所券輔部指出,證券商進行洗錢與資恐風險的評估作業,應採 取合宜措施以識別、評估其洗錢及資恐風險,並依據所辨識的風險, 訂定具體的評估項目,以進一步管控、降低或預防該風險。
其中,具體的風險評估項目應至少包括地域、客戶、產品及服務、 交易或支付管道等面向,並應進一步分析各風險項目,以訂定細部的 風險因素,證券商考量所有潛在風險因素後,應決定整體風險等級, 並擬定以風險基礎方法為主的「控管措施」以降低前揭風險。
至於證券商執行相關風險控制與抵減措施後,仍存在的風險,謂之 「剩餘風險」,證券商應詳實確認剩餘風險是否在其風險胃納範圍內 ,除此之外,證券商對於其更新風險評估報告的機制也應有明確規範 ,以確保風險資料更新,並且應該於完成更新風險評估報告時,將風 險評估報告送主管機關備查。
證交所券輔部表示,為使證券商對「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風險評估 方法」的瞭解與運用,證交所除於北中南分區舉辦9場次宣導說明會 之外,也針對證券商進行專案查核與輔導,協助證券商督導、推動與 執行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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