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致力於維護衍生性金融商品權證的發行品質,訂有認購(售 )權證發行人評等辦法,本月公告修正,將造市品質指標中每日之兩 周最佳一檔委託買進隱含波動率「最大變動值」更改為「標準差」, 讓評鑑方式更細緻。
權證每月成交金額數百億元,券商單月總發行也都有上千檔,證交 所致力於維護權證交易市場品質,透過諸多量化篩選,每季給予權證 發行人評等,提供優惠給造市品質最優良者,誘因包含減免掛牌費用 與放寬發行標的等,以刺激業者間良性循環與鼓勵新金部的年輕從業 人員。
今年7月也曾修改相關規定,放寬A級發行人可發行權證的標的證券 範圍,從市值80億元降至70億元為篩選標準。
此次的修改則是技術層面的評鑑方式,將造市品質指標中每日之兩 周最佳一檔委託買進隱含波動率「最大變動值」,更改成為「標準差 」。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