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6/11/01
3.報導內容:除了大巨蛋案外..........利用億東等五家公司與遠壽簽約,藉此
掏空遠壽資產。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檢察官起訴所指之情事,現已由臺北地方
法院進行審理,本公司自當竭力配合予以釐清。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報載非屬事實,確保保戶及
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106年10月31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之新聞稿內容中並無如媒體所述
資產遭掏空之情事。
本公司財務狀況健全無虞,保戶權益完全不會受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