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 :106/09/21
2.發生緣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裁處本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15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6萬元整。
3.處理過程:公司已將違規產品下架。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36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食材供應商管理及品管。
7.其他應敘明事項: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106/09/19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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