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8/30
2.公司名稱: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爰本公司於105/12/28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對深圳市華立捷愛迪科技有限公司(簡稱
愛迪公司)於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債權催討訴訟,歷經民事調解及民事訴訟等相關法
定程序,新竹地方法院於106/8/29開庭審理。
(2)開庭前愛迪公司再次向本公司表達債權和解之意願,故本公司已於106/8/11董事會
提報通過,以不低於目前欠款餘額(人民幣9,332,147.15元)之10%,可分二次還款
惟期間不超過一個月進行和解。
(3)本公司與愛迪公司於106/8/29新竹地方法院完成和解程序,和解金額為人民幣
1,399,822元並需於106/9/28前給付完畢,愛迪公司如違反前項規定未按時給付,
即應給付本公司人民幣9,332,147.15元扣除已給付金額之餘額及自遲延之日起按
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如依約定履行完畢,本公司同意愛迪公司積欠之
債務視為全部清償完畢。
(4)截至106/8/30止愛迪公司已依和解金額支付本公司美金170,000元。
6.因應措施:若本公司於106/9/28前未收到和解餘款,將繼續執行原定訴訟程序並發布重
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將上述債權提列全額備抵呆帳,故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並無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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