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4/2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4/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於揚州高新區合作建置
生產設施。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拓展營運範圍,強化經營績效。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經由雙方合作積極加速產品進入新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係揚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簡稱揚州高新區)全資控股公
司,受揚州高新區委託,全權代表揚州高新區與本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及落實具體合作
事宜。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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