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新規定,要求上市公司每年需召開一次法人說明會,法人圈大力按讚;法人研究機構指出,要求公司召開法說會,實現營運資訊透明化、公開化,也是落實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多位法人機構高層指出,雖一般投資人好像很羨慕研究員、分析師,常常可以提前掌握公司營運資訊,但實際上,法人也常常吃許多公司的閉門羹,因為在現有的法規制度設計中,公司發言人制度多是內部財務、會計等主管兼任,而非專任,因此欲拜訪一些公司時,也是不得其門而入,當中還不乏一些中大型公司。
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即是營運資訊必須公開、公正與公平,資訊的不對稱,就會產生在公司端與市場端不平衡,也才會有炒作、內線交易等弊端,因此,證交所強制上市公司召開法說會,法人圈給予強力按讚。
不過,法人指出,此新規在實施上,主管機關還是必須注意一些「眉角」,若一些公司將年度法說會與股東會結合,等於市場每年還是只有一次知道公司資訊的機會,如此,就喪失新規的美意。<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