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副總楊朝榮昨(9)日指出,去年中實施開收盤前資訊揭露新制後發現,有少數特定人,針對特定個股(中小型股)「虛掛」,於開盤或收盤前大量委託掛單,並於截止前突然抽單,對市場有一定的意圖,此舉已觸及證交法第155條,不排除跟檢調單位討論後,呈報金管會移送法辦。
證交所自101年2月起實施收盤前資訊揭露,於收盤前揭露模擬撮合後最佳1檔買賣價,並針對收盤前波動過劇的個股實施暫緩收盤,以提供投資人調整委託的機會。
由於實施成效符合預期,去年6月29日起針對開盤前實施開盤前資訊揭露制度,揭露參考成交價、量及模擬撮合後最佳5檔買賣價量,並比照收盤前資訊揭露,針對開盤前波動過劇個股實施暫緩開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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