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1/22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5/01/22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
(1)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簡士超、詹心怡及黃仕翰。
(2)任期:自105年1月22日起至107年9月29日。
(3)於105年1月22日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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