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交易制度又有新變革,自15日起上市櫃公司將引進「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凡是上市櫃公司預計決議,或公開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訊息之前一個營業日,就得事先申請暫停交易,原則上以一天為限。
證交所副總經理兼發言人簡立忠說,台灣的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是為使投資人有時間消化公司的重大訊息,且並無盤中停牌與恢復交易,相較於大陸股市的熔斷機制,是使整個股市因跌幅過大而全部暫停交易,為完全不同的制度。
證交所表示,這是符合國際潮流,且促使投資重大訊息資訊對稱的重要一步,也是繼台股漲跌幅由7%放寬至10%後,另一項重大變革。
根據證交所的規定,上市公司若預計於交易時間內(下午5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特定重大事項,或上市公司發現重大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媒體報導,但無法於發現當日完整說明者,應於前一個營業日晚上7點30分前申請暫停交易。若是上市公司無法對於該項訊息說明,證交所於必要時,得主動暫停該公司的有價證券交易。
這項規定與香港等地可以於盤中即啟動暫停交易,並不相同。台灣上市櫃公司若遇突發狀況,盤中不得申請暫停交易,若要暫停交易要待次日;但若是因召開董事會而須暫停交易,則要事先申請,證交所對違反者可處罰1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金額。<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