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的年度目標是提升台股日均量5%~10%,方法之一就是擴大借券來源,增加台股流動性;自2月1日起,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新增可向客戶借券、及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間互相借入或出借作為券源。
證交所表示,自2006年開放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以來,投資人只要訂立委託買賣契約滿三個月,不限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向有辦理該業務的證券商借券,以作為委託賣出、返還借券或權益補償、金融商品履約及因應ETF申購等用途。
然而,證券商出借的券源當時僅開放自有券、自證交所借券系統借入及融資擔保證券,至今已不足以供應投資人日漸增加借券的需求,以至於市場上常有借不到券的情況發生。
證交所表示,有鑑於證券借貸對於集中交易市場流動性的貢獻逐漸被重視,主管機關規劃擴大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券源之措施,列入推動證券市場揚升計畫。
在擴大券源措施生效之後,投資人手上若有閒置股票,可出借給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的證券商作為券源,不僅能增加出借證券的收入、提升證券的運用效率,也能讓更多股票在市場流通。<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