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黃濟鴻
(二)董事: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耀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
(一)董事:黃濟鴻
1.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二)董事: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耀聰
1.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38,657,348權,反對權數:0 權,無效權數: 0 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 1,118,462 權,贊成權數占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9,775,810 權
的 100 %,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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