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本公司自104年4月29日起原法 遵長蔡宗榮先生選任副總經理,另選任林素蘭女士擔任法遵長; 原第一發言人江副總經理士田改由張副總經理鴻基擔任。
1.事實發生日:104/04/29
2.發生緣由:依本行104年4月29日第4屆第15次臨時董事會決議及
104年4月29日銀人資乙字第10400020721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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