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昨(23)日指出,近期進行專案檢查時發現,權證發行人(證券商)自營部門人員,對權證買賣價格報價太離譜,呼籲券商留意並督促券商從業人員報價合理,否則將不只要求券商改善,也將對券商人員處置。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指出,近來對證券商進行專案查核時,發現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自營部門,就所發行認購(售)權證進行避險買賣時,有對避險標的所連結的權證掛單價格異常之情事。
另外,也發現認購(售)權證發行人在履行報價責任時,也有委買報價低於當日內含價值的情況。
證交所表示,為維持市場價格公平性及保護投資人權益,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自營部門自行買賣,及就所發行認購(售)權證進行避險買賣時,或發行人在履行報價責任時,都應依證交所「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17條第1項規定辦理。
證交所進一步重申,基於保護投資人權益的立場,券商從業人員報價要依照上市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不管是買價或賣價,都要在合理價格內報價,不要逾越相關作業規範。<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