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法子法擬定工作應由銀行還是業者負責的爭議落幕,確 定交由銀行公會持續擬定子法。金管會23日下午邀集電子支付業者和 8家銀行業者,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子法的擬訂權責再度「 面對面」,也達成上述共識。
金管會銀行局長詹庭禎指出,昨天討論過程平和,共識則是將由銀 行公會繼續擬定子法,預計2月中旬擬好14條子法草案,若是立院順 利通過母法,最快明年6月底前就可推出完整子法,「甚至可能更早 」。
詹庭禎表示,本次會議中也有提出讓網路業者草擬子法的構想,網 家董事長詹宏志也數度發言、熱烈參與討論,但最後大家的共識是銀 行公會已花很多時間和精力準備草案,子法14條條文已完成部分擬定 與討論,只剩下部分還未完成,若要讓網路業者重新擬過,恐有法規 制定技術性問題,且又耗時,因此決議由銀行公會繼續研擬相關草案 。
詹庭禎強調,網路平台業者與銀行應是合作而非對立關係,唯有讓 子法儘速通過,網路業和銀行業才能盡快推廣業務,法案延宕對大家 都沒好處。若是由銀行公會協助預擬建議草案,在過程中邀請網路及 相關機構參與討論,在104年2月中前就可提出完整子法草案,預估3 月將可開完公聽會;若是母法順利通過的話,最快可在6月推出子法 。
他強調:「我們(金管會)會努力在母法通過後3∼4個月內推出子 法,希望能比大家預期還要早通過,說不定比詹董事長(指詹宏志) 估得還要快。
詹庭禎表示,昨天與會討論成員包括無店面網路發展公會、電子票 證平台等第三方支付相關業者與8家銀行業者,包括永豐、台銀、兆 豐、一銀、玉山、國泰世華、花旗、中信等銀行,都共同出席相關會 議。
詹庭禎也一再強調,早點完成法制作業,才符合大家的期待,擬草 案的過程中絕對遵循公開、透明原則,相關業者都可充分參與討論及表達意見。<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