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提醒,投資人如有委託專家代客操作需求,應全權委託投顧、投信或證券商兼營投顧業者。非法的代客操作,日後極有可能造成糾紛,並影響投資人權益,不可不慎。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期接獲投資人A君檢舉,某證券商的從業人員 B君代客操作,且領取不法佣金,使其權益受損。
證交所隨即派員前往證券商查核,發現雙方家庭原為舊識,於98年間A、B君之母親以非書面議定代理買賣,並協議賺錢給付佣金,賠錢則不給付,至今年A君發現歷年整體結算為虧損,認為當年B君母親不應收取佣金,惟經談判要求返還未果。
證交所表示,依現行規定,證券商辦理經紀業務者,不得代客戶決定買賣有價證券。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