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蔡正弘擔任
友華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及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董事長
法人董事代表人-張治平擔任
友華生技醫藥(股)公司西藥事業群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李宇玲擔任
友華生技醫藥(股)公司財務長
法人董事代表人-高偉超擔任
三德觀光大飯店(股)公司副董事長及全譜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蔡孟霖擔任
友華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友杏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冠亞生技(股)公司董事及財團法人弘廬基金會董事
董事-蔡熒煌擔任
長庚醫院雲嘉院區院長,友華生技醫藥(股)公司薪酬委員及財團法人
弘廬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黃文鴻擔任
東生華製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華明擔任
艾福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漢有投資顧問(股)公司董事,
中華民國股權投資協會理事及友華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
獨立董事-黃昭媛擔任
台安生物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及泰宗生物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除上述職務外,如任職於本公司所屬關係企業之職務,
允許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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