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第4條第2項規定之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洽特定人之相關事
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5,000仟股,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視實際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
擬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
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
因私募方式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規定,更可確保公司與策
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
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
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
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發行條件、
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畫項目及進度、預計資金用途、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
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