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再生遭到國外格勞克斯機構空襲,傳出格勞克斯發布報告內容前,已在市場放空股票,引發內線交易爭議。證交所特別呼籲,包括上市櫃公司「內部人」及投資人等,要了解內線交易,避免誤踩紅線。
依證券交易法的規定,股票掛牌的上市櫃公司能夠提早知道消息的「內部人」,在消息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用自己或他人名義去買賣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有價證券(如可轉換公司債) ,都是違反內線交易規定。
證交所指出,涉及內線交易,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者,可處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此外,對於當日善意從事相反買賣的投資人,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內線交易的情形,不論中外,自有股票交易以來即已存在,其行為係某些特定人士利用職務或特殊關係,取得掛牌公司尚未公開而足以影響其股價的消息,先行買進或賣出公司的股票,以取得不當獲利或減少損失。
證交所表示,由於內線交易違反證券市場「資訊取得平等」的原則,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的公平性,目前世界各主要國家均已立法規範,我國證交法對此一行為也予以重罰。
證交法中內線交易規範的對象,除了一般社會大眾所熟知的「內部人」,亦即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大股東外,因為工作上的關係比一般投資人提早知悉公司財務業務重大消息的人,例如公司員工、財務顧問、會計師、律師等皆包括在內,甚至經由上述這些人而早一步得知消息的人也在規範之中。
證交所表示,目前已建立證券市場監視機制,隨時關注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狀況,在公司發布重大消息或媒體報導影響公司股價消息時,主動查核股票價量變化情形及相關人員的買賣行為,如發現疑涉內線不法交易,即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偵辦,以有效遏止證券市場的不法行為。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