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網路下單客戶交易的安全性及防止糾紛發生,證交所強調,依規定證券商網路下單須採用認證機制,投資人必須於下單時使用電子憑證以維護交易安全。
證交所指出,使用經合法憑證授權單位發出的電子憑證,可用來保護資料或對其他電腦連線時提供安全防護,並對網路交易安全,提供完善的安控機制,使網路交易服務達到資料的隱密性、身分確認及不可否認性等安全需求。
因而,證交所提醒所有採用電子式交易下單投資人,對憑證密碼管理使用建立安全須知與正確使用觀念,以避免當電子憑證、個人密碼不慎遺失或遭竊時,能避免或降低被不法者或有心人士冒名下單,衍生交易糾紛。
在憑證管理的安全須知方面,證交所建議密碼設定時不要使用生日、電話、身分證字號或具規則性排列等,容易被有心人士猜到的數字。
另外應親自申請且妥善保管電子憑證(電子憑證儲存媒體種類有:磁片、硬碟、IC卡等)、勿將個人的任何密碼告知他人或書寫於明顯且易讓他人取得處,及經常不定期變更密碼等。證交所強調,投資人進行交易時,若下單環境有可能與他人共用電腦,都不要讓瀏覽器記下個人密碼。<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