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投資人在買賣權證商品時,對標的股票上漲,以為該標的之認購權證也應等幅上漲,卻發現該權證未能等幅上漲,甚至不漲,而感到困惑。
證交所指出,歸究原因,除因履約價與標的股票市價差距甚遠,屬深度價外的原因外,也可能和行使比例過小相關。
何謂「行使比例」?證交所說,行使比例是指每單位權證可表彰多少標的股票股數,也就是,當權證履約或到期結算時,每一張認購( 售)權證可購買(出售)標的股的張數。
以聯發科的認購權證為例,投資人假如持有每張行使比例1:1的權證,則在履約或到期結算時,可用履約價購買1張的聯發科現股或以現金結算價差。
同理,持有行使比例1:0.1的認購權證,則可用履約價購買僅0.1 張聯發科現股或以現金結算價差。故行使比例低的權證,所表彰的權利相對較少,其價格相對便宜,反之行使比例高的權證,因可認購標的股票多,其價格比較高。
證交所再次提醒投資人,投資權證商品時,除慎選標的股票,並預估標的股票走勢外。
此外,投資人也要注意行使比例的大小,以免因其與標的股票價格連動性低,而喪失獲利機會,甚至隨著時間價值流逝而損失所投入的權利金。<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