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去年落實執行證券商查核以及宣導業務,其中對證券商進行查核657家次,選案查核中之投資人檢舉案查核206件,查核發現缺失案件計75件,並且確認證券商就缺失事項改善完畢。
證交所去年執行證券商查核及宣導業務成果回顧,查核業務方面, 102年對證券商例行查核、選案查核、專案查核等查核輔導總家數計 657家次,其中例行查核案件計33家次,專案查核計34家次,證交所 均已就該等證券商之財務業務進行查核。選案查核中之投資人檢舉案共計查核206件,其中與權證相關的檢舉案件計81件,非屬投資人檢舉案之查核案件,資通安全查核31件。
證交所查核發現缺失案件共計75件,缺失次數最多者為「受理客戶對買賣有價證券之種類、數量、價格及(或)買進賣出之全權委託」計17件,及「業務人員接受客戶非以限價方式委託買賣」計13件,均已確認證券商就缺失事項改善完畢。<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