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2/12/20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日程
1.事實發生日:102/12/20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與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日程。
3.因應措施:
董事會決議如下:
1)通過”本公司102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相關作業時程”
一、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經民國102年09月23日股東臨會決議通過,並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2年12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0610
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2年12月25日。
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行程表,請參閱附件二。
2)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日程”
一、為因應公司營運需求擬發行新股新台幣參千萬元,分為參百萬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
定保留10%計三十萬股由員工承購外,其餘90%計貳千九百萬股由原股東按認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股,原有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
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逾期未認購者,視為棄權,
未認購股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
發行股份相同,增資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壹億陸仟捌百捌萬壹仟柒百伍
拾元整。
二、現金發行新股時程如下,請參閱附件三:
(1) 增資認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02年12月30日。
(2)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限預定自民國103年1月6日起至民國103年1月7日
止。
(3)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限預定自民國103年1月9日起至民國103年1月10日止。
(4)本次現金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預訂於民國103年1月13日。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視主管機關文件作業核定與增資股款
繳納情形,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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